講章:「婦女們,安靜!?」--婦女在教會中事奉的角色
經文:林前10:34-40
講員:方文傑牧師
「婦女們,安靜!」
從教會歷史,我們不斷隱約聽到一個權威的男性聲音說:「女人,安靜!」從第四世紀的教會會議,我們便到聽到:「女人不准當牧師,女人不准接近聖壇。」一直到今年一些大宗派教會的聲明中,我仍聽到:「牧師的職份只限於男人擔當。」原因正如這些宗派的一位牧師所說:「神常將男人放在首先,祂從不將男人放在腳下….。聖經是清楚明白這樣教導。」〔註一〕原來這聲音是應用了聖經權威,原來一直以來女性不准上聖壇讀經、領禱、領詩、主禮、講道、當牧師(可當女傳道、當主日學教師)都是來自他們對下列兩段經文的解釋:林前10:34-36及提前2:11-12。
「婦女們,安靜?」
然而,熟識聖經的人都會對他們的主張提出質疑,因為加3:26-29說:「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。並不分猶太人、希利尼人、自主的、為奴的、或男或女,因為你們都成為一了。你們既屬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。」況且基督在世時,對婦女的尊重,容許他們公開接近祂,就是那不潔的女人也可用眼淚和頭髮洗祂的腳,那麽他們先前的兩段經文與其他經文的精神有所出入。聖經真的禁止女人在會中講道?領禱?主禮?講道?和當牧師?「女人真的要安靜?」
林前14:34關注崇拜秩序
重讀林前14:34「婦女在會(教會)中要閉口不言,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,因為不准她們說話。她們總要順服,正如律法所說的。」這裡有兩點值得注意:(1)字句翻譯:「閉口不言」譯作「保持安靜」較為貼切。此外,舊版和合本有關經文的標題「婦女不宜講道」也是不乎合經文內容(標題是原文沒有的,只是譯者加上去,幫助讀者掌握經文中心),因此,新和合本已刪去這標題。(2)上文下理:經文(林前14:26f)是討論聚會秩序,說在會中若有人說方言,當旁人得了啟示而作先知講道,那說方言的便要「閉口不言」(保持安靜,暫不發言),要讓講道的人先講,為要讓人得勸勉和保持會中秩序。但由於婦女聚會時是集中在會堂的閣樓,加上於沒音響,所以許多時候聽不清楚,便在座位中討論、甚至大聲發問。因此,保羅請婦女保持安靜是針對秩序,要求婦女不干擾聚會,而不是禁止婦女在會中講道。或許有人仍然不服?我們可再看林前11:5:「凡女人禱告或講道(prophateu’o—prophesize,是先知職份,要將啟示說出),若不蒙頭,就羞套自己的頭。」故此,只要有合宜的服飾,婦女是不用閉心不言,仍可領禱,更可講道。
提前2:11-12關注異端入侵
而提前2:11-12說:「11女人要沉靜學道,一味的順服。12我不許女人講道,也不許她轄管男人,只要沉靜。」或許更直接禁止婦女講道。但讓我們從先前兩角度看這經文:(1)字句翻譯:講道原文是教導(dida’sko),而不是講道,是指教師的職份,為要將聖經解明。與講道(pro-pha-teu’-o)是有所分別。(2)上文下理:保羅在這書信所關注的問題與林前不同,不是要針對教會崇拜秩序,而是整體教會生活,男女信徒在教會表現。特別是當時有傳異教、異端思想(提前1:3,6:3)。他們專向婦女埋手。(提後3:6)這些婦女相信是早期「婦解份子」,他們特色是不蒙頭,喜用頭飾,又愛聽新鮮教訓(保羅描述:「擔負罪惡,被各樣的私慾引誘,常常學習,終久不能明白」),喜教導別人,領導教會。保羅害怕這異端藉這等無知婦女傳入教會。便禁止婦女教導,管轄男人,帶領教會。保羅鼓勵婦女積極學道,順服男人領導。問題:這裡的禁戒適用於所有婦女?看看百基拉姊妹與丈夫教導亞波羅(男)教師(徒16:26)。若上述禁戒是適用於普世教會,那麼保羅應反對她。但在羅16:3推薦她,把他和丈夫亞居拉稱為主內同工(傳道),排名比丈夫還先。保羅並不反對婦女教導。他也要求老年婦人執行教導職份,用「善道教訓人」(多2:3b)。
創造秩序
仍然不服?保羅引用創造秩序和女人先受引誘為論點,叫許多人以為這禁令是絕對的。先看創造秩序的引用。是保羅對婦解份子常用的。林前11:12論那些已婚婦女,不把頭髮包著(註:當時女人頭髮是主要吸引男人的部份或是性徵,所以只有兩種女人不蒙頭:未婚少女和妓女),構成對其他婦女的丈夫受誘惑。所以保羅教導:「不蒙頭是不尊重自己的頭(丈夫),因為女人為男人而造。」關乎創造秩序,但保羅恐這引用被人濫用,作為長久壓制婦女的理由,所以他補充了一句(林前11:11,12):「然而,照主的安排,女也不是無男,男也不是無女,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,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,但萬有都是出乎神。」在基督裡平等的原則才是恆常的,可否事奉應按神所給的恩賜才是。事實上,神沒有把婦女在男人腳下,新舊約有婦女當領袖,如舊約女先知米利暗(出15:20)、女先知底波拉(士4:5),新約教會也有女同工領袖友阿蝶和循都基,她們「在福音上曾與保羅一同勞苦。」(腓4:2,3)所以創造的引用也是針對提摩太牧養的教會而發的,不可定為常規。
結語:
弟兄姊妹,今天我不是要譁眾取寵,也不是提倡婦解運動,只是主給我這道,要我們在眾說紛紜的世代中站穩。我們不用再疑惑,不知可否接納女講員的證道,(最少不迴避梁老師,或其他女牧師的教導),或按立女牧師,因這是聖經肯定的。我們也不要相信那一直發言權威的聲音:「女人,安靜!」若沒有神的真道,男人女人都當安靜。若有感於主恩,石頭也當發聲讚美主。幸好在過去的教會歷史中,姊妹們沒有安靜,而且使用她們的恩賜與弟兄們,同心合意,興旺主的福音。亞門。
註一:“Women as Clergy: Priests, Pastors, Ministers, Rabbis”—http://www.religioustolerance.org/femclrgy.htm〕
註二:常常到羅省華人信義會生命堂的神學院女教授。
參考: C. S. Keener, “”Man and Woman,” Dictionary of Paul & His Letters, IVP, 1993, pp. 584-592.
宣講日期:2000年10月1日教會:羅省華人信義會生命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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